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推进就业援藏工作,满足援藏省(市)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单位对藏汉双语人才的需求,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7年在西藏考试录用藏汉双语公务员工作。共17个援藏省(市)和部分中央国家机关直属机构将在我区招录231名藏汉双语公务员。
对象及条件
此次招考的地区和部门为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陕西等17个援藏省(市)和部分中央国家机关直属机构,共计划在我区招录231人。
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西藏籍应届毕业生。要求报考考生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懂藏汉双语,具有一定的藏语文水平等条件。
高校应届毕业生已报考西藏自治区2017年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的,此次考试录用可同时报考;已被各级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录用、聘用的,不得报考。
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xz.hrss.gov.cn)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8月28日9:00至9月1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并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省(区、市)的职位进行报名。此次考试录用免收报名费。
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8月28日至9月2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7年8月28日9:00至9月1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7年9月1日18:00至9月2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在2017年9月7日9:00至9月8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考试的笔试考场和面试地点均设在拉萨。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时间具体安排为:9月9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9月9日14:00-16:30申论。笔试总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成绩相加,笔试总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7年9月21日8:00后在报名网站查询。
根据各省(区、市)招考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并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统一公布。
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和无人报考的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在笔试总成绩公布后,通过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统一公布。
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查询面试公告。面试内容包含藏语文口语测试。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各省(区、市)招考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5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西藏自治区公务员局公布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西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与考察都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自动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经核准,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以招录省(区、市)为单位选择职位。报考人员在其所报考省(区、市)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职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依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笔试单项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直到职位选完为止。国家公务员局、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藏自治区公务员局视职位选择情况开展调剂工作。
选择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人员,需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求,根据《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和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能测评和心理测评。(记者 习淑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