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日喀则8月14日电(记者 王杰)今年以来,日喀则市牢牢把握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各项部署要求,准确把握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建立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顺利完成权责清单第一批动态调整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等要求,日喀则市梳理权责清单第一批动态调整涉及单位15家,涉及行政职权78项,其中新增13项,取消37项,调整职权依据28项。
日喀则市根据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编制《日喀则市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表》,下发至涉及此次职权调整的15家政府工作部门,逐条逐项征求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意见和建议,确保在职权调整上达成高度一致。
根据权责清单调整必须合法、合理的要求,日喀则市政府法制办对78项调整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安排专班专人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经审查确定,78项调整事项准确无误。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事项经日喀则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将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