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拉萨8月20日讯(记者 玉珍)8月19日,大型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播出第二集《大智立法》,全面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立法先行的各项战略举措,在我区立法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大家纷纷表示,立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要紧紧围绕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热点难点,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建设法治西藏。
“专题片第二集专门介绍立法工作,作为一名地方立法工作者,我尤其关注,也更加增强了做好立法工作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布尼玛表示,党的十八大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而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我们作为肩负立法重任的立法机关干部,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立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时俱进、发展完善。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赋予了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对此,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德平感触颇深,他说,2015年11月25日,西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日喀则、昌都、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我们围绕‘法治珠峰’战略,加快推进地方立法各项工作,将五个立法项目作为2017年的立法任务,其中,已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日喀则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成为自治区决定新设区的市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批准的首部地方性法规。”余德平说。
“立法学中有一句名言,叫‘法行中庸谓之良’。这句话就立法而言,是指立法要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对不同的利益诉求进行平衡。而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的重要前提就是要不断扩大公众的有序参与,建立通畅合理的民意表达和吸纳机制,确保民意在立法中的应有地位。”专题片中关于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的介绍,令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革生深有感触。他表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民主立法贯穿于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立法工作的第一切入点,建立健全了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专家咨询制度等,广泛听取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提出的立法建议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社会对立法工作的要求,制定出更加务实的法律。“例如,在制定《西藏自治区保护发展藏医药条例》的过程中,我们广泛征求了藏医药生产企业、藏医从业人员、天文历算专家等的意见建议,还对备受关注的民间藏医医疗机构发展、藏药材供给、藏医药人才培养模式、藏医药标准体系建设、藏医药古代经典名方开发利用等问题作了专门回应。”革生说。
“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专题片中始终贯穿立法为民的思想,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扎西次仁谈到《西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的制定过程时表示,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食品摊贩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通过地方立法,将“三小一摊”纳入法制轨道,对于强化薄弱环节监管,消除监管盲区盲点,预防系统性和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先后在食药系统、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国家总局和社会层面征求意见,组织召开了由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食品业内专家和行政相对人参加的讨论会、专家论证会,进行集中讨论修改,并邀请专家进藏,在国家政策解读、立法经验和具体实施方面给予指导,增强了《办法》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出台后将有效预防系统性和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我国立法已进入‘提高立法质量、完善法律体系’的新阶段,一部法律的质量如何,最终要看它的实施效果。”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备案审查处处长次松表示,立法后评估,是检验立法质量、完善法律体系的有效手段。“《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立法后评估工作,是人大对地方性法规质量和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的尝试和探索,对于找准法规本身存在的问题和掌握法规实施情况提供了重要参考和依据。”次松表示,今后将继续探索和研究法规评估工作,建立并完善法规评估机制,使法规评估工作成为立法工作和监督工作的结合点,促进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