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拉萨8月20日讯(记者 常川)近日,自治区对日喀则市定日县人民政府在珠穆朗玛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建设问题进行了追责问责,责成日喀则市定日县人民政府向日喀则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讨,并对5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其中,县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4人;诫勉谈话3人,行政警告处分2人。
定日县县长王珅对珠穆朗玛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建设造成生态环境破坏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定日县林业局局长多吉尺列负直接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定日县珠穆朗玛峰管理分局负责人格桑卓玛负直接责任,对其诫勉谈话;定日县环保局局长索朗次仁负直接责任,对其诫勉谈话;定日县发改委主任、恢复重建办公室副主任普布扎西负直接责任,对其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