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拉萨8月22日讯(记者 常川)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进驻我区以来,我区对督察交办问题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切实加快整改速度,严肃问责追责,始终坚持敢碰硬、动真格,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确保处罚措施落实到位,让污染环境者付出“高成本”,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环境问题,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截至22日,我区已责令改正27家,立案处罚8家,处罚金额18.93万元。
日喀则市:多级联动 即知即改
8月20日凌晨,日喀则市接到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从日喀则市至拉萨市沿途饭店有私自贩卖雅江鱼”案件后,日喀则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级联动、即知即改,连夜成立联合执法组开展案件办理。
经核查,涉案饭店未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捕捞雅江鱼并售卖的情况属实。执法组依据《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相关规定,依法作出没收并放归该饭店非法捕捞的20余条雅江鱼、罚款2000元的决定,同时要求其他所有饭店经营者不得捕捞、销售、加工雅江鱼等珍稀保护动物,责令更改有“雅江鱼”的招牌和菜单。同时,对全市的销售、餐饮市场开展大排查,对非法捕捞、销售、加工雅江鱼等珍稀保护动物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从源头上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八宿县:限时整改 加大管控
16日,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向昌都市八宿县交办了“八宿县冷曲河两岸植被破坏、河道污染”案件后,八宿县第一时间指派专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认定重庆市和霖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在进行公租房项目建设时对冷曲河河道造成了环境污染。
20日,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八宿县作出了对涉事企业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时整改。截至8月21日,该环境问题已得到全部整改。同时,八宿县进一步加大了重点区域的巡查管控力度,坚决杜绝类似环境问题的发生。
米林县:立即整改 开展问责
20日凌晨,接到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转办的“林芝市派镇雅鲁藏布江大峡谷景区垃圾较多”的问题后,林芝市连夜启动核查整改工作。在核查属实后,组织工作组进行了立即整改,米林县委书记李牧之、常务副书记侯贵收随后赶赴派镇雅鲁藏布大峡谷景区,现场督促指导整改工作。
截至21日上午,相关问题整改全部完成,所有钢架棚均已拆除,垃圾全部清理干净。同时开展问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依法对大峡谷旅游公司给予5万元的罚款,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米林县旅发委监管不力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县旅发委主任在县委常委会上作出深刻检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拆除违章建筑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的马吉财施工队,依法罚款2万元。
新闻+ 拉萨市力促环境整治
本网拉萨8月22日讯(记者 王珊)近年来,拉萨市大力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绿色通道和绿色水系、滨河公园等项目,全力改善环境质量。截至目前,拉萨市已建立区市两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26个,建成公园15座,小游园26座,街旁绿地33块,游园1座,建成区绿化总面积达到181.95万平方米,全市森林覆盖率达19.5%。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已成为我市惠民、为民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体现市民幸福指数的重要指标。”拉萨市环保局局长格桑巴珠介绍说,为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拉萨市大力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拉萨河源头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一期规划项目,投资2500万元用于拉萨周边湿地保护区建设;完成全市7个县(区)(不含林周县)35个点的交通沿线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开展拉鲁湿地保护、周边环境整治、‘三渠一河’治理等;投入1.93亿元打造绿色通道和绿色水系;投入1.34亿元建成首个滨河公园;大力开展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整治河道环境卫生。
新闻+ 昌都市“五个当即”狠抓整改落实
本网昌都8月22日电(记者 陈志强)为切实强化昌都市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的整改落实,昌都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五个当即”举措,第一时间推动全市环境突出问题的督察整改。
8月22日0时许,昌都市迎检办在接到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六批交办案件后,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一办、三督、六报”相关要求,着力做到“五个当即”:当即通报,第一时间将第六批交办案件通报至相关县(区)、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并于8月22日1时前将交办案件分解转办完毕;当即部署,要求交办案件涉及县(区)和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立即对照问题清单抵达现场开展实地核实,就本县(区)环保突出问题即时进行整改部署,并上报市迎检办备案,实时建立问题台账;当即督导,由市迎检办综合研判全市环境突出问题的实时信息,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提出整改方案,第一时间组成4个督导组于8月22日7时奔赴相关县(区)现场核实、现场督办、现场整改,加强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无死角;当即整改,由责任县(区)、部门先期选派执法人员,立即进驻环境问题整改现场,制订整改方案,有效督促案件责任主体整改落实;当即反馈,要求案件交办县(区)、部门畅通信息联络通道,以6小时为时间节点,对自治区第六批转办案件于8月22日起,每日上、下午按时上报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做到交办案件不积压、不拖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