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拉萨8月23日讯(记者 常川)近日,自治区对阿里地区革吉县雄巴至亚热公路项目未批先建及违规撤销环保行政处罚决定进行了严肃问责。共问责5人,其中县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2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人、谈话提醒2人、诫勉谈话2人。
经查,2015年10月10日革吉县环保局对革吉县雄巴至亚热公路项目未批先建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项目建设单位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向革吉县人民政府提出撤销行政处罚申请。2016年4月25日,革吉县县委副书记、县长王明杰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以“地区环保局在县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当日已批复该项目的环评手续”为由,撤销了革吉县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阿里地区革吉县人民政府对违规撤销县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负主体责任,责成革吉县人民政府向阿里地区行署作出书面检查;革吉县县长王明杰对违规撤销县环保局行政处罚决定负主要领导责任,由自治区监察厅对其立案,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时任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巴桑顿珠对革吉县雄巴至亚热公路项目未批先建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对其谈话提醒;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龚常平负重要领导责任,对其谈话提醒;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规划科副科长黄波负直接责任,对其诫勉谈话;阿里地区重点公路项目管理中心主任孙磊负直接责任,对其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