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拉萨8月24日讯(记者 常川)8月24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区移交第九批30个案件,涉及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和昌都5市,其中拉萨市23件,日喀则市、山南市和昌都市各2件,林芝市1件。主要环境问题为水污染2个、大气污染6个、生态破坏6个、噪声污染9个、油烟污染2个、扬尘污染1个、垃圾污染11个、其他2个。
截至目前,累计转办案件167件,办结64件,其中新增办结案件20件,分别为:拉萨市汽车尾气、拉萨市城关区娘热乡加尔西村土地整理、珠峰和阿里神山圣湖景区垃圾、拉萨市堆龙德庆区祁连山水泥厂扬尘污染、昌都市丁青县羊塔村探矿作业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拉萨市城关区巴尔库路垃圾回收站焚烧垃圾污染空气、拉萨市城关区色拉路第六安居园垃圾清理不及时、拉萨市城关区娘热路新华苑小区杂物侵占绿化带、林芝市巴宜区尼洋河防洪项目施工扬尘污染、拉萨市城关区区直工委路烧烤摊油烟和污水、拉萨市城关区慈松堂路蜀园小区垃圾和污水、昌都市卡若区昌庆街家庭小酒吧噪音扰民和虫草交易市场环境脏乱差、昌都市卡若区绿荫山庄工程建设破坏植被、拉萨市柳梧新区金盾苑小区自助洗车机噪音扰民、拉萨市城关区滨河公园码头浮箱脱离、昌都市芒康八宿左贡县施工扬尘与垃圾、日喀则市亚东县公路施工破坏植被、日喀则市定日县医疗废物清运不及时、拉萨市新藏大路工程施工造成地面积水、拉萨市城市建设抽取地下水等问题。
共追责问责82人。其中县级干部41人,科级干部36人,其他人员5人;约谈48人,诫勉谈话15人,党内警告1人,行政警告7人,行政记过1人,行政记大过2人,责令公开道歉1人,通报批评7人。
共责令改正65家,立案处罚17家,处罚金额64.77万元。
(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反映问题办结情况公示一览表详见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或扫描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