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雅鲁藏布江北岸,经过连续多年大规模植树造林,昔日有名的风沙源头、平均海拔4000多米的西藏日喀则市南木林县,而今披上了绿装,大片的人工林望不到边,几米高的杨树、柳树枝叶茂盛,面积接近4万亩。“雅江北岸生态示范区”竖起了一道绿色屏障。
雅江北岸生态示范区的变化,只是多年来我区加强环保建设的一个微镜头。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以保持生态环境良好为目标,以推进美丽西藏建设为核心,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为抓手,用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制度、最有力的措施,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构建西藏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奋力谱写美丽中国西藏篇章。
总体布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西藏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环境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持续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西藏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构建西藏生态安全屏障纳入国家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予以关心和支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西藏地理环境特殊,生态环境脆弱,要切实保护好雪域高原的一草一木、山山水水,要保护好“世界上最后一方净土”。
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就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最大贡献”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把生态环境作为底线、红线、高压线,狠抓制度建设,完善环保规划,严格环保执行,切实保护好西藏的碧水蓝天。
自治区环保厅厅长罗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明确指出,要坚持生态保护第一,采取综合举措,加大对青藏高原空气污染源、土地荒漠化的控制和治理,加大草地、湿地、天然林保护力度。从这个战略高度出发,坚持绿色发展,确保生态环境良好,不仅是西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筑牢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的本质要求,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最大贡献。
2013年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建设美丽西藏的意见》《关于着力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确立了到2030年基本实现建设美丽西藏的目标,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保护的总体设计和系统架构。
自治区环保厅修订完善《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制定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环境保护考核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着力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环保考核“指挥棒”作用。成立了环境保护考核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对74个县(区)政府开展年度环境保护考核,推动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法定职责的落实。
一系列法规、条例为保护绿水青山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为发展金山银山提供了持续的动力支撑。如今,生态和环保,已经成为我区发展进程中最响亮的关键词。
保护优先——推进生态安全屏障建设
构建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关系西藏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西藏是世界山地冰川最发育的地区,是我国和亚洲重要的江河源区,是维系我国和东亚气候系统稳定的重要屏障,生态地位极其重要。
在被誉为“拉萨之肺”的拉鲁湿地,随处可见成群的黑颈鹤、黄鸭在悠闲地觅食和栖息。拉鲁湿地和全区许多自然保护区一样,保护措施不断细化,保护设施不断完善,生态功能进一步扩大。
目前,西藏以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47个(国家级11个),保护区面积41.22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4.35%,建立22个生态功能保护区(国家级1个)。投资1亿元在全国率先开展了雅鲁藏布江源头、拉萨河源头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促进雅鲁藏布江、拉萨河等江河源头区生态功能恢复及生物多样性保护。
那曲地区着力构建生态环保屏障,羌塘草原的生态环境持续好转,编制了《羌塘高原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区总体规划》,实施生态保护和建设、生态产业提升和支撑配套等工程,整体推进天然草地保护、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保护区与生态功能区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
为有效维持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自治区环保厅组织编制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认真开展西藏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监测工程;编制完成《西藏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监测技术规范》;发布的《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工程(2008-2014年)建设成效评估》认为,西藏高原生态系统总体趋好,重点工程区已经开始发挥生态效益。
雅鲁藏布江流经山南市百里长的沙化地带,如今,建成了45万亩的防护林,使这片原本荒芜的沙滩变成了一道绵延160公里、平均宽1.8公里的“绿色长城”。近年来,山南市委、市政府坚守生态保护底线,打造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通过全方位保障、全社会参与、全领域覆盖、全过程创新、全盘化带动,山南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为发挥先进典型引导示范作用,2013年以来,全区已命名自治区级生态县7个、生态乡镇128个、生态村1296个。拉萨市积极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山南、林芝、日喀则被列入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正如中国工程院院士多吉说的,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最根本的是要保护好高原上的土壤和水,首先是不能污染,其次是不能破坏,源头保护是最重要的。
依法履职——不断强化环境监管执法
法治化、制度化是建设美丽西藏的制度轨道。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今年以来,日喀则市结合建设美丽日喀则的工作实际,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全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效开展。建立企业动态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有效遏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重点监督企业由原来的11家增加为17家,基本实现重点企业监管的全覆盖、无空隙。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近年来,西藏把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作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坚持法律、行政、司法、经济、科技等多管齐下,依法护卫蓝天碧水,努力构建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的工作机制。
严把环境准入关口。严格执行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把项目建设产业政策关、资源消耗关、生态环境关。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自治区政府“一支笔”审批制度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一切开发建设项目优先考虑生态环境承载力。严格控制资源能源消耗量和污染排放量,严禁引进落后产能,严禁“三高”项目进入我区。
持续加强环境监管。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出台《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指导意见(试行)》,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6240个环境监管网格。深入推进环保联合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强化环境问题查处问责。持续保持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通过环保约谈、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关闭停产等严厉措施,全面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建立重点问题跟踪督察和专案督办机制,全程跟踪监督相关部门、企业落实整改。
自治区环保厅还深入开展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与区、地、县三级政府层层签订了大气、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了以消除垃圾污染、保障饮水安全、改善城乡环境等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严格辐射安全许可制度,为174家核技术利用单位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开展通信基站和电力行业辐射环境安全专项检查。
如今的西藏,不仅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安居乐业,而且山川秀美、河流清澈,动物多样、植物繁茂。毫无疑问,未来的西藏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坚持把保护环境作为底线、红线、高压线,在保护中求发展、在发展中重保护,努力保护好雪域高原的山山水水、一草一木,保护好“世界上最后一方净土”。
(记者 孙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