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拉萨9月4日电(记者春拉、张宸)记者从西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获悉,9月起,西藏所有地市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取消了药品加成。至此,西藏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
据介绍,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8月31日24时起,西藏所有地市级以上公立医院(含驻藏部队、武警部队医院,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所属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藏药饮片除外)。西藏县级公立医院已于2015年取消药品加成。
记者了解到,西藏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其补偿机制由医疗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医疗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据西藏自治区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取消药品加成后,其减少的收入除大部分由政府和价格调整补贴外,约10%需要医院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消化解决,这将形成倒逼机制,推动医院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治理体系,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有利于促进医院强化成本控制,降低运行成本,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业内专家测算,西藏取消药品加成后,药品价格平均降低13%左右,患者尤其是慢性病、住院患者的费用将明显下降。
另据了解,西藏还将陆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医院运行机制转换等配套措施,并对不同级别的医院、不同职称等级的医生差异定价,有效发挥价格和医保的杠杆作用,推动分级诊疗建立,引导患者下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