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拉萨9月3日讯(记者 常川)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进驻西藏以来,我区各市地、各县区自觉接受监督,迅速回应社会关切,推动信访案件限时办结,一大批环境问题得到解决。截至9月2日,我区累计转办案件484件,办结271件。
针对8月24日群众反映“堆龙德庆区德庆乡门堆村矿产开发造成生态破坏”问题,堆龙德庆区环保局依法对拉萨普信矿业贸易有限公司有关环境问题立案处罚,处罚金额20万元,并责令该企业制订选矿厂和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整改方案,目前正按整改计划有序推进道路和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截止8月30日,该信访案件已办结。
针对8月26日群众反映“滨河北路年楚河自然观光旅游区贡觉林湖污水直接排入年楚河等造成水、垃圾污染”问题,桑珠孜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法向西藏国策环保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罚款5万元。桑珠孜区政府敦促项目施工方加快相关防洪和市政工程进度,确保年底同步完成建设,实现雨污分离;组织8名环卫工人和3名城管执法人员,加大清扫频次和巡查力度,及时清理贡觉林湖绿化带垃圾,并在贡觉林湖周边增设了宣传标语、提示牌和垃圾箱。截止8月28日,该信访案件已办结。
针对8月25日群众反映“乃东区阿古顿巴朗玛厅噪音污染”问题。乃东区环保局责令该朗玛厅停止营业,拆除部分音响以降低噪音,采取隔音措施,在取得环评手续前不得擅自营业,并处罚金3万元。整改后,朗玛厅及时告知周边居民整改情况,取得了居民满意实效。山南市启动了追责问责程序。截止8月29日,该信访案件已办结。
针对8月22日群众反映“波密县通麦大桥至鲁朗(靠近鲁朗)段实施山体滑坡加固工程时造成水污染”问题,林芝市公路分局及时组织力量清运垃圾,并下发《关于国道318线川藏公路(西藏境)波密至鲁朗段水毁灾害整治工程违约的函》,依规收取第一、二标段施工方违约金各2万元、施工监理单位违约金0.5万元。巴宜区环保局依法对中铁十七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罚款4万元。截止8月26日,该信访案件已办结。
针对8月25日群众反映“江达县岗托镇航格村水电站勘探施工造成生态破坏”等问题,江达县环保局及时向有关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县环保、林业等部门负责人全程督办。截至8月28日,13个探洞被全部封堵,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并开展了植被恢复工作。截止8月29日,该信访案件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