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昌都9月6日电(记者 陈志强)近年来,昌都市坚持“组织保障先行、完善制度先行、投入保障先行、宣传教育先行”,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摆在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促进了发展、稳定、生态协调发展,夯实了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互融互促的工作基础。
坚持组织保障先行。成立、调整充实环境保护考核等组织领导机构,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组织、职能部门牵头、各方支持参与的工作合力。今年以来,昌都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党组理论中心组先后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41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的通报两个文件精神,并就贯彻落实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坚持完善制度先行。先后印发《昌都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昌都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制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昌都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等生态文明建设规定,制订《昌都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建立环保与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进程。
坚持投入保障先行。从资金投入、设施配套上向环境保护工作予以倾斜支持,2013—2016年,市级财政对环保事业的投入累计达3800多万元。建成市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1栋,草原监测站8座,草原固定监测点7个;完成11县(区)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10个乡(镇)垃圾填埋场和昌都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全市共设置各级网格1289个、划分监管单元2656个,配备环境网格监管员4099名。
坚持宣传教育先行。借助互联网、电视、报刊杂志、微信微博等平台,依托“四讲四爱”“茶马古道公益社”等活动载体,将生态文明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采取点对点、面对面等方式,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普及,营造了人人关心、支持、爱护生态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