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阿里地区以保持环境质量良好为目标,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让阿里保持着天蓝、地绿、水清。截至目前,阿里地区7个县获批国家级生态功能县,创建自治区级生态乡1个、自治区级生态村62个,美丽阿里更加璀璨。
建章立制 明确目标
近年来,阿里地委、行署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高位推进,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改革体系,出台相关方案。这些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改革措施,明确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目标。
在执行生态红线管理制度上,阿里地区不打折扣。该地区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严格执行和落实自治区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和矿产资源开发自治区政府“一支笔”审批制,严把生态环境关、产业政策关、资源消耗关,严禁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的“三高”企业和项目进入阿里。同时,建立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严格落实草原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和水资源管理制度。截至目前,阿里地区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已接近尾声,为维护草原生态安全,实现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打下基础;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初步完成,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分别达到3.9万亩、3.2万亩,分别是自治区下达指标的109.8%、109.3%;2016年,全地区水功能区规划全面开展;2017年初,河长制工作全面启动。
明确责任 强化监管
为将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制度落到实处,阿里地区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指标,强化生态文明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
创新环境监管工作。阿里地区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环环相扣、全面覆盖”的原则,在全地区7个县、37个乡(镇)、141个行政村(居委会)建立四级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形成“各级政府统一组织、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环境监管水平大幅提升。
严把环评审批关。在环评审批方面,阿里地区做到应审尽审、应审严审,同时主动服务,与重点建设项目单位主动衔接环评事宜。2011年至2016年,全地区共受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872份,全面清理了未批先建、擅自实施重大变动等环评违法行为的项目995个。
全面加强环境执法工作。阿里地区积极落实污染物减排工作,强化辐射环境、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监管工作,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检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开发建设中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情况,重点督察全地区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生活垃圾填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农村公路建设、饮用水源地保护中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
加强环境综合整治。阿里地区建立地、县、乡三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加大对国道、省道、河道周边及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等重点区域的整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守护家园 全民参与
作为“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阿里地区海拔高、植被少,生态系统抵御外界干扰和自主恢复能力较弱。为守护好美丽家园,阿里地区积极主动作为,加大力度植树造林,开展环保宣传,形成人人关注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格局。
实施造林绿化工程。阿里地区按照“生态优先、技术引领、造管并重、统筹兼顾”总体方针,实施了重点区域生态公益林、生态安全屏障、防沙治沙工程和森林抚育项目建设,开展庭院绿化试点,启动建设苗圃基地。“十二五”期间,完成植树造林3.7万余亩,封山育林11万余亩,完成量是“十一五”期间的3.1倍。2016年投资7120万元,完成造林4200亩,封山育林19万余亩,砾石压沙5.94万亩,城镇居民沙害治理1988亩,建造挡沙堤8.9千米,义务植树1064亩,以11家单位作为庭院绿化试点单位并取得明显成效。
为进一步激发群众关心环保、支持环保的理念,阿里地区环境保护系统2016年共投入442万元开展生态环保宣传工作,通过设立大型宣传牌、制作宣传册等形式,让环保理念深入人心。
守护美丽家园,绘就生态画卷。如今,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全面改善,生态环保理念深入人心,让各族群众共享生态环境改善带来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