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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确保转办案件件件有着落

时间:2017-09-11

本网拉萨9月9日讯(记者 常川)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西藏以来,林芝市高度重视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的立督立改工作,真抓实改,确保件件有着落,切实保证整改工作质量。截至9月7日,林芝市已办结转办案件14件,办结率56%;责令整改企业15家、立案处罚18家,共处罚款76.58万元;约谈20人,问责4人。

林芝市对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案件,不讲条件、不讲理由、照单全收,立即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单位和相关配合单位,按照“三必到”要求,实事求是地查明转办案件是否属实。针对“尼洋河河滩上建有生产型企业,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白天停工、晚上开工、逃避检查”的问题,经核实举报属实,及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及生产企业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对转办案件,市迎检办在接到转办案件通知后,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由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对整改过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督办,以雷厉风行的作风全力做好边督边改工作。截至9月5日,接受转办的14批20个环境保护问题,未出现一起超时限办结现象。

凡转办的环境保护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以问题是否核实清楚、产生问题原因是否查明、整改措施是否切实可行、问题是否彻底解决为标准,对涉及问题的单位均由党政一把手依法依规亲自处理,既注重问题解决,又要考虑长远,不因解决问题而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对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环境保护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对相同或类似问题主动作为、开展排查。针对“林芝市米林县里龙乡才巴村中铁十七局四公司1号搅拌站污水直排到水沟里,污染了村民饮用水源地,对村民饮水和灌溉产生影响”问题,市发改委支铁办在核实问题的同时,安排由支铁办牵头,对拉林铁路沿线开展影响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拉网式排查,顺势而为推动其他环境问题整改。

按照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工作要求,坚持“见事必见人”,不论公职人员在其他工作上业绩多突出、企业在税收贡献率上有多大,凡没有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尽到主体责任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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