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寒假期间,拉萨市的小朋友们在自治区群艺馆认真学习舞蹈。记者 次旺 李洲 摄
图为拉萨市民在自治区群艺馆观看非遗展。记者 次旺 李洲 摄
“现在我感觉生活特别充实。”山南市浪卡子县食药局次仁措姆一脸满足地告诉记者,“我大学辅修了瑜伽,本以为再也无缘施展,没想到现在做了我们县的瑜伽教练,下班和周末的生活也不再那么枯燥了。”
2015年7月,浪卡子县文化馆出资组建了瑜伽室,次仁措姆如愿做了瑜伽教练,开始了她梦寐以求的教育生涯。这一切都得益于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实施。
近年来,我区把构建覆盖全区、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文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将工作重心从城市转向农牧区基层,努力弥补历史欠账,加快推进公共文化设施、队伍和活动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
政策有力 提升建设保障力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为了让更多群众享有文化服务和文化活动,提高居民幸福指数,我区不断完善政策,提升公共文化建设保障力。
完善相关文件。2015年以来,自治区先后出台了《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西藏自治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和《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意见》等加强公共文化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为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宣传、发改、财政、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等20个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西藏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小组,建立了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库。
加大资金投入。“十二五”以来,国家和自治区对我区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乡镇文化站等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投入超过13亿元,且每年安排的免费开放、资源建设、设备配备等专项资金总数超过1亿元,为推动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
加强队伍建设。全区现有3个自治区级专业文艺团体,7个市(地)级民族艺术团,74个县级民间艺术团,133支民间藏戏队,2446支乡村业余文艺队,业余演员人数近4万人。建立了专家库。2010年以来,先后组织全区性文化队伍培训近200期,受训人员近2万人次。在保障原有每年每团20万元补助经费的基础上,2017年起每年各县民间艺术团给予20—30万元的演出场次补贴,有力地改善了民间艺术团演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健全设施网络。到2016年底,我区实现7个市(地)有群艺馆,6个市(地)有图书馆(拉萨市待建),74个县有综合文化活动中心,692个乡镇有综合文化站,39个县民间艺术团有排练场所的目标,20%的行政村有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合建、有广场和体育场地等配套设施的村文化室,公共文化设施总量比“十一五”时期增加593个,基本形成区、地、县、乡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提升数字文化服务能力。建成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自治区分中心、7市(地)支中心、74个县支中心、692个乡镇基层点。在山南、林芝、拉萨市的1276个村实施了农村数字文化驿站建设项目,其中山南、林芝两市实现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工程全覆盖。
产品多服务优 提升供给力和吸引力
每逢周末,拉萨市第一小学的小学生罗布次仁总喜欢来到图书馆看书。“这里不光有很多好看的书,还有各种各样的讲座,能学到很多知识,非常有意义。”罗布次仁说道。
近年来,自治区不断加大对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和供给工作的支持力度,大力推进舞台艺术、图书报刊等优秀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多方面、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产品,有效丰富了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加强文艺创作。以每年创作推出至少一台精品剧目为目标,催生出了大型民族歌舞《魅力西藏》、新编藏戏《金色家园》、话剧《解放,解放!》等一批思想深刻、艺术精湛、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通过央地合作方式,创作推出了原创民族舞剧《太阳的女儿》、新编藏戏《六弦情缘》、重大爱国主义历史题材话剧《共同家园》,西藏专业舞台艺术发展迈上新高地。2016年,县级民间艺术团创作推出文艺节目1164个,创下历史新高。全区乡村文艺演出队每年开展文艺演出8400余场。
推动数字服务内容建设。大力推进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项目,完成了《八大藏戏》《民间舞蹈》《格萨尔》《藏医药文化》《藏族唐卡》《藏族铸造技艺》等多媒体资源库建设项目,完成了2000小时的优秀资源的藏语翻译工作,向各市地、县区推送共享数字资源总量达168TB。
不仅如此,我区还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不断增强公共文化服务的吸引力。
落实免费开放。2012年,我区公共文化设施全面实现免费开放以来,国家和自治区每年安排免费开放资金5000余万元,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数量、质量逐年显著提升,公共文化建设得到了质的跨越,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就近便捷地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据统计,2016年,全区各级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免费开放活动2万场次,受益群众近200万人次。
丰富群众文化。举办了“3·28群众文艺汇演”、全区民歌大赛、全区干部职工书法美术摄影大赛、全区民间艺术团优秀节目巡演、全区老年文艺调演等全区性、示范性群众文化品牌系列活动,带动了群众文化发展。各县民间艺术团坚持来自基层、服务农牧区,充分发挥队伍短小精悍、节目小型多样、装备轻便灵活、队员一专多能的特点,常年活跃在基层农牧区,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为基层农牧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科技、卫生和法律知识,丰富和活跃农牧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深受农牧民群众的欢迎和喜爱。2016年,全区民间艺术团年下乡演出场次达到6334场次。
加大文化联动。我区大力开展“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北京、浙江、重庆、安徽、福建、天津、陕西、上海等全国30余个省市在我区开展“大讲堂”“大展台”“大舞台”活动80余场次,促进了西藏与内地省市的公共文化交流和合作。
促示范强保护 提升影响力和文化传承
“林芝、山南市成功创建第一、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基本典型和示范。”自治区文化系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拉萨市已经列入第三批示范区创建城市。同时,山南的“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昌都的“公共图书馆服务拓展和创新”、日喀则市江孜县的“群众自办文艺团队建设机制”、那曲班戈县的“乡音乡情——牧区流动文化服务机制”、阿里噶尔县的“县级民间艺术团建设机制”列入第一、二、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创建内容。
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影响力的同时,我区也绝不放松对非遗文化的传承和保障。
加强组织保障。正式颁布实施《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遗法〉办法》。在自治区群艺馆挂牌成立西藏自治区非遗保护中心,单设了非遗处。
转化普查成果。编纂出版《中国藏戏史》《藏戏艺术巡礼》《西藏非遗名录图典》《西藏民间歌舞概说》《藏北格萨尔艺人档案图录》等普查成果书籍和音(影)像制品近百种。
健全名录体系。我区有联合国人类非遗代表作2项(藏戏、格萨尔);国家级代表性项目89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68名。先后命名84个自治区非遗传习基地。
加大经费投入。截至2016年底,中央财政累计投入1.6亿余元。2015年起,自治区财政将非遗保护专项资金从之前的每年1000万元增加到每年1200万元,迄今累计投入约5000万元。2016年,自治区级传承人补助经费从之前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万元。近年来,各级财政对藏戏和格萨尔项目的投入超过1500万元。
加强保护工作。积极开展了高龄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工作,完成了15名高龄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工作。启动了“西藏农耕文化抢救性记录工程”和非遗进校园工作,命名了首批7所院校为“西藏非遗进校园示范基地”。以“文化遗产日”“雪顿节”“藏博会”等重大节庆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非遗宣传展示活动。
振兴传统工艺。目前,我区有4家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和12家自治区级基地。自治区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敏珠林寺藏香保护示范基地培养学徒60人,2015年年收入达800余万元,带动周边65位村民实现就业。
(记者 王雅慧 王雨霏 见习记者 赵彦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