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是安国之策、和谐之基,是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指数的有效途径。过去五年,自治区人社厅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从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出发,逐步完善政策体系,扩大保障覆盖面,提高待遇水平,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截至2016年底,全区各项社会保险参保达300多万人次,比2012年末增加60多万人次。
过去五年,我区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突破进展。自治区人社部门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将寺庙僧尼、铁路专职护路人员、被征地农牧民、半脱产兽医和半脱产教师等群体纳入社会保险统筹范围;整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了统一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动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基本医疗保险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维护了流动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先后降低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减轻企业缴费压力。
过去五年,我区的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实现稳步提高。经过多年连调,到2016年,我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达到4009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达150元,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30万元、20万元。目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为460元,较2012年提高了200元。人均失业保险金水平提高到了1042元。
此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得到大幅增强,自治区人社厅持续推动社保经办业务与“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稳步推进金保二期工程建设和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目前已成功实现社会保障卡首发和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开通,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社会保障服务,使我区参保人员与内地一样享受到就医和结算的便利,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在我区社会保障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和里程碑的意义。推行“一制四化”经办模式,加快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扎实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完善服务标准,加强行为规范,不断提升服务制度化、工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水平,广大服务对象对经办管理服务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