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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质监局通报批评23家电梯使用单位

时间:2017-04-12

本网消息 3月30日上午,拉萨市质监局组织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电梯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通报会,会上通报了23家不认真履行电梯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的单位。

据自治区特种设备检测所电梯检验科科长扎西介绍,2016年,共有23家电梯使用单位不认真履行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电梯检验报告无人过问,经多次通知,至今仍有45台电梯检验报告无人领取。会上,对这23家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对2017年电梯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拉萨市质监局副局长邓文胜表示,2007年,拉萨市的电梯总量仅300余台,到2017年,拉萨市在用电梯已突破5000台,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更加重要。“今年,为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屡教不改的,不但要依法查处,还要点名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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