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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公安消防部队首个士官长上岗

时间:2017-04-26

(图:右一为梁明辉)

试点单位 设一名士官长,任期两年

“根据《西藏公安消防总队开展士官长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军队改革有关决策部署,支队决定在特勤三中队开展士官长试点工作,试点单位编设一名士官长,由三级警士梁明辉担任,按照程序选举为中队党支部委员。”拉萨市公安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说。

士官长的主要职责为,协助中队干部研究制定中队训练计划,组织开展军事体能、消防业务技能和队伍管理工作;熟悉辖区情况、灭火救援对策措施和预案,掌握主要车辆装备技术性能和操作应用技能;承办士兵请销假等日常管理事务性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士兵思想动态,协调解决士兵工作生活中的困难,抓好条令条例和各项政策规定落实;协助中队干部检查督促战备状态,辅助指挥员执行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履行党支部委员职责。

而在士官长与中队领导的关系方面,该负责人表示,三级警士梁明辉为中队级士官长,他受中队长、指导员的领导,与中队副职领导构成工作协调关系,负责对班长实施工作指导。“士官长的任期为两年,每年10月支队组织任职考评,连续两年考评优秀的优先予以续任,考评不称职的及时予以调换。”

试点期间 统一组织实施岗前培训

那么,士官长是如何选拔和培养的呢?据了解,士官长应为中共正式党员,表现突出,自愿献身消防事业;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连续在执勤中队服役8年以上且实任执勤中队战斗班长2年以上或加入灭火救援攻坚组2年以上的士官;服役态度端正,骨干作用强,群众威望高;身体、心理健康,体能素质好,业务技能强;工作经验丰富,有较强的实战指挥、业务训练、队伍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

“各试点单位首次选配士官长,应从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士官中择优选拔。士官长的选拔程序、权限参照士官选取相关规定实施,由支队级单位下达任职命令,并按规定填写《士官长任职报告表》。试点期间,士官长岗前培训由公安部消防局统一组织实施。”该负责人介绍道。

针对士官长的待遇保障,该负责人表示,士官长要佩戴由军委设计制发的士官长警服标志。士官长从下达任职命令当月起享受相应的岗位津贴,从下达调出、转业、自主就业、退休命令的下月起停发。中队级士官长不再兼任班长、副班长、文书等。

“特勤三中队作为西藏消防部队首个士官长试点单位,试点期间要总结经验,今年8月要上报工作总结,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为士官长制度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打牢基础。”该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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