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旅发委”)获悉,西藏自治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托已设立西藏自治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以《西藏自治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实施细则》为依据,组建西藏自治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专家库,该专家库组建完成后,将实现我区A级景区质量等级的“社会化”评定管理。
专家牵头组成评审组 对景区景观质量进行评估
“为了规范我区A级景区的质量等级评定与管理工作,自治区旅发委从2016年便开始统筹谋划,并于今年出台了《西藏自治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在该细则中,提出将建设自治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其中包含景观质量评价专家库和景区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检查员库。”自治区旅发委产业发展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专家库作为自治区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的下设“智库”,主要任务是与自治区旅发委等相关部门一同加强对全区A级景区的评定和管理,自治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从景观质量评价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审组,采取会议审查或现场检查方式,对通过资料审核景区的景观质量进行评估,也就是说,专家将直接参与到景区质量等级的具体评定甚至决策过程。此外,专家库还将协同自治区旅发委开展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的相关培训活动。
该负责人表示,在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之后,各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机构还将组织开展定期明察、不定期暗访,专家库也将在此项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面向社会募集专家库成员
定期审核与考察聘任
那么对专家库的组成人员有什么要求呢?该负责人解释,专家库的专家将主要采取社会公开募集、定期考察聘任的方式确定。景观质量评价专家库专家由旅游、历史、文化、规划、建筑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景区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检查员库由旅游景区研究、管理的专业人员、旅游协会成员单位的有关人员,以及景区评定机构的相关人员组成。西藏自治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对自治区级景观质量评价专家和景区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检查员进行定期审核与考察聘任。此外,专家库人员不得与被评对象(包括相关旅游部门和被评景区)进行任何私下沟通,如与被评对象存在关联,应主动提出回避。“在确定最终人选之前,专家库人员尤其是旅游景区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检查员还将参与相关培训与严格审核,通过之后,才可以加入到自治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中。”
“在以往的情况下,景区的评定工作主要由旅游部门牵头、多个部门协同配合,并未将专家参与作为必要条件。目前,自治区旅发委牵头对自治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进行了调整完善,不仅联合了自治区公安厅、环保厅、食药监局、质监局、公安消防总队等多个部门的负责人,同时明确提出将从专家库中选取5名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专家列为自治区景评委成员,共同参与全区景区的评定工作。这就表示,在专家库设立完成后,将实现景区评定工作由政府部门主导变为“政府部门牵头、全社会共同参与”,这也将实现全社会对于景区‘共建共管’。”该负责人表示,今年我区将依托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工作的规划化、科学化,推进旅游景区精品化创建工作实现常态化,力争全年创建两家以上5A级景区、10家以上的4A级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