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精神,我区成品油销售价格自2018年6月8日24时起与全国同步下调。
调整后拉萨价区95号汽油每吨由11690.41元下调为11543.78元,每公升由8.77元下调为8.66元,降0.11元。92号汽油每吨由11080.50元下调为10933.65元,每公升由8.30元下调为8.19元,降0.11元。89号汽油每吨由10453.05元下调为10319.55元,每公升由7.83元下调为7.73元,降0.10元。
昌都价区95号汽油每吨由13009.01元下调为12875.31元,每公升由9.73元下调为9.63元,降0.10元。92号汽油每吨由12309.60元下调为12175.80元,每公升由9.20元下调为9.10元,降0.10元。89号汽油每吨由11613.84元下调为11493.42元,每公升由8.68元下调为8.59元,降0.09元。
阿里价区95号汽油每吨由13543.81元下调为13396.74元,每公升由10.13元下调为10.02元,降0.11元。92号汽油每吨由12818.04元下调为12670.86元,每公升由9.58元下调为9.47元,降0.11元。89号汽油每吨由12095.52元下调为11961.72元,每公升由9.04元下调为8.94元,降0.10元。
此次下调后的价格为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此价格之内,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下调。享受批发业务的成品油零售企业,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的,按上述价格倒扣300元结算;合同未约定配送的,在上述价格倒扣300元多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结算。(记者 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