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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停 一周内拉萨200余名车主受罚

时间:2018-07-20

为改善城市交通拥堵现象,从7月10日起,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针对在禁止停车标志、标线违法停车行为,对违法人实行罚款200元并记3分的处罚,并于昨日对一周内因违停被罚款200元记3分的车辆予以曝光。

一小时内10辆车被贴罚单

宇拓路、朵森格路、北京东路、林廓路等位于拉萨市中心的路段,不仅停车位紧张,而且每日车流量、人流量较大,一旦违规停车,很容易造成道路拥堵。昨日16时许,在朵森格路南段,记者看到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正在对路边违停的几辆车进行拍照并且开具处罚决定书。“你看这辆车后面,明明有禁止停车标志,但车主还是将车违规停放在路边。”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古城大队民警旦增坚才介绍,被贴罚单的那辆车不仅要罚款200元,还要处以记3分的处罚。

旦增坚才介绍,目前,宇拓路、朵森格路南段和北段、林廓东路、北京东路、江苏路均已设置了禁止停车标志、禁止临时或长时间停车的标志。民警一旦发现有车辆违停,将立即进行处罚。

在记者采访的一个小时时间里,旦增坚才在朵森格路南段、宇拓路共给10辆违停车辆拍照、贴罚单。他介绍,因为朵森格路上有学校,如果车辆有“接送学生车停放车”通行标志,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将车辆临时停放在禁止停车标志区域,接送学生上下学。

交警曝光一周内违停车辆

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古城大队民警介绍,每天9时至20时30分许,古城大队民警会在林廓东路、北京东路、朵森格路、宇拓路、江苏路等辖区道路,严查违停车辆。目前,拉萨市区在设置禁止停车标志、禁止长时间停车标志或者施划禁止停车标线的道路上违法停车的,对违法人处罚款200元并记3分;在未设置禁止停车标志、禁止长时间停车标志或者施划禁止停车标线的道路上违法停车的,口头警告违法人,令其立即驶离,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罚款200元,不记分。

为了营造良好的通行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昨日,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一周内分别在林廓东路北段、冲赛康路口、朵森格路南段、宇拓路、措美林路口查处的200多辆违停车辆予以曝光,这些车辆的驾驶员除了要被罚款200元外,还将被处以记3分的处罚。

在此,拉萨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不要在设置禁止停车标志或者施划禁止停车标线的道路上违法停车,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定行驶,服从现场交警指挥,共建和谐畅通交通环境。(记者 张雪芳 实习记者 梁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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