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王巍巍)近日,城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一起腾退房屋案件。该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房东李某要求收回房屋,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故申请至执行局执行,城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收到该案件后,积极办理,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说服教育无果后,进行了强制搬离并将房屋交与申请人。
早在一年前,申请人就通知被执行人因租赁合同到期需收回门面房,被执行人以当时签订合同时口头约定租赁到期后可以继续签订租赁合同为由,拒不返还门面房。故诉至法院,城关区人民法院在2018年2月14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执行人返还门面房。被执行人不服提出上诉,上诉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但是被执行人仍然不履行终审判决,在2018年5月30日申请强制执行。
城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宗旨,以解决“执行难”为初心,以维护司法权威为中心,执行干警多次说服教育,多次做思想工作,多次研究执行方案。最终在7月3日采取了强制执行行动。
只要能维护司法权威,只要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城关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一如既往前往执行,为解决“执行难”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