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仁青 记者 赵越)日前,记者从拉萨市工商局了解到,按照自治区工商局统一部署,拉萨市工商局结合实际制定《拉萨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打击侵犯“布达拉宫”驰名商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保护“布达拉宫”驰名商标专用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为重点内容,通过采取行政约谈、行政指导、责令改正及行政处罚等方式,对全市未经布达拉宫授权擅自使用“布达拉宫”商标标识的保健品、酒类、食品、藏香等行业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有效保护了“布达拉宫”驰名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布达拉宫管理处提供的商标侵权企业名单,对涉及商标侵权的企业组织召开了一次行政约谈会,会上拉萨市工商局主要领导及商广科负责人结合实际,讲解了《商标法》《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要求参会企业在期限内整改“布达拉宫”商标侵权违法行为,规范使用好自己的商标和广告用词,加强商标保护意识;并要求布达拉宫管理处结合实际做好商标授权等相关衔接工作。
对布达拉宫管理处提供市属商标侵权的12家企业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逐一进行督促整改。目前,已取得授权书的3家;已整改到位的2家;原包装已销毁、新包装未上市的2家;收回市面流通商品并停止销售的1家;整改不到位、再次督促整改的1家;正在协商授权的1家;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无法取得联系的1家;依法取得“布达拉宫”商标注册证1家。
拉萨市工商局按照“指导为主、处罚为辅”的工作原则,除了布达拉宫管理处提供的12家商标侵权企业外,在拉萨市范围内进行拉网式检查。共检查市场主体500户,涉及销售商标侵权产品的市场主体有42户;其中酒类231瓶、土特产552袋、保健品47盒、藏香420盒、各类食品351袋,共计商品1601件,针对违法行为较轻,进行了责令改正,并要求下架停止销售侵权商品,有效形成了良好的保护“布达拉宫”驰名商标专用权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