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从未订购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
请广大人民群众放心接种
2018年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国家药监局飞检长春长生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控制涉事狂犬病疫苗未流向市场》通告。检查组发现,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在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过程中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行为。根据检查结果,国家药监局迅速责成吉林省食药局收回长春长生相关《药品GMP证书》,责令企业停止狂犬疫苗生产,全部产品已得到控制。
经全面排查我区人用狂犬病疫苗采购情况,西藏自治区从未在长春长生购买相应疫苗。特此说明,请广大人民群众放心接种疫苗。
(西藏疾控微信公众号)
问题疫苗追踪:25万支全销往山东
为何时隔近9个月才公布处罚决定?
长生生物背后仍有四大疑问待解
7月15日,国家药监局通报了长生生物子公司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生产记录造假问题,问题疫苗的盖子因内部人举报而揭开。吉林省食药监局已收回其《药品GMP证书》,同时叫停其狂犬疫苗的生产,有关调查仍在进行。期间,另一个盖子又被打开。7月19日,长生生物发布公告,收到关于“百白破”疫苗旧案的处罚决定书。7月20日,吉林省食药监局在官网公开了这一决定书,落款处日期是7月18日。这一决定的作出,距离旧案立案,已过近9个月之久;而距离狂犬病疫苗事发,仅过了三天。这样的时间安排是出于怎样的考虑?
7月15日狂犬疫苗生产记录造假被曝光
7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称,在对长春长生进行飞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
随后,长春长生在官网发布声明向社会致歉,称公司所有已上市狂犬疫苗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为保证用药安全,正召回有效期内所有批次狂犬疫苗,并配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
问题疫苗去哪儿了?
处罚决定书中写道,没收库存的剩余疫苗186支。但在库存外,已有252600支问题疫苗销售到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这些疫苗去哪了?
关于安全性的说法,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专家给予证实:可能影响免疫保护效果,但接种安全性风险没有增加。但究竟有多少疫苗流入市场?是全部封存了,还是有孩子注射了问题疫苗、有多少?有没有孩子因为问题疫苗患病、健康受损?家长们如何判断自己的孩子接种的是不是问题疫苗,有无救济渠道?
记者试图就此询问山东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没有得到答复。
百白破疫苗不合规 生产公司被处罚
狂犬病疫苗被曝光三天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被罚没344万元。《处罚决定书》称,在国家药品专项抽检中,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检验结果【效价测定】项不符合规定。
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上述药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六项“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规定的情形,应按劣药论处。
长生生物是否有所隐瞒?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当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但直到三天前,长生生物才打破沉默,披露了处罚事项,并承认百白破生产车间已经停产。
另有《上海证券报》报道显示,在长生生物2015年年报中,公司百白破批签发量约562万人份,位列公司在售6种疫苗产品之首。在2016年、2017年公司年报中仍称,长春长生在售产品包括百白破疫苗等,但疫苗的批签发量却没有披露。另一个变化是,百白破也消失在近两年公司的在售产品图片列表中。
究竟公司何时停止了百白破疫苗的生产?公告没说。21日晚间,长生生物方面对外电话也均无人接听。
吉林省食药监局处罚是否过轻?
处罚决定书显示,对于涉事百白破疫苗,共没收违法所得85.88万元,并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258.4万元。25万支问题疫苗,加起来才罚了344.29万元,质疑声不少。
但处罚决定书中也明确了处罚依据——根据《药品管理法》,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劣药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在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但另一方面,《药品管理法》还规定,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相关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央视新闻)
已查明25万支问题疫苗都卖山东
经查明,该批药品生产数量共253338支,由吉林省药品检验所抽样552支,销售到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52600支,现库存186支,销售价格是3.40元/支,该批药品的违法所得共858840.00元,货值金额共861349.20元。
(北京知道)
国家药监局:已对长生生物立案调查
国家药监局负责人昨日通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案件有关情况。
根据举报提供的线索,7月5日,国家药监局会同吉林省局对长春长生公司进行飞行检查;7月15日,国家药监局会同吉林省局组成调查组进驻企业全面开展调查。7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
现已查明,企业编造生产记录和产品检验记录,随意变更工艺参数和设备。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已责令企业停止生产,收回药品GMP证书,召回尚未使用的狂犬病疫苗。国家药监局会同吉林省局已对企业立案调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疫苗管理有关规定,所有企业上市销售的疫苗,均需报请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批签发,批签发过程中要对所有批次疫苗安全性进行检验,对一定比例批次疫苗有效性进行检验。该企业已上市销售使用疫苗均经过法定检验,未发现质量问题。为进一步确认已上市疫苗的有效性,已启动对企业留样产品抽样进行实验室评估。
相关负责人说,该企业是一年内被第二次发现产品生产质量问题。去年10月,原食药监总局抽样检验中发现该企业生产的1批次百白破疫苗效价不合格,该产品目前仍在停产中,有关补种工作原国家卫计委会同原食药监总局已于今年2月进行了部署。(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