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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朗旅游市场降低引客奖励门槛

时间:2018-07-28

商报讯 (记者 韩海兰 实习记者 丹增朗赛)在7月16日举办的鲁朗国际旅游小镇推介会上,鲁朗景区管理委员会宣布了一项针对鲁朗旅游市场引客的奖励办法,设置了高达数十万的丰厚奖金。该办法一经宣告,多家旅行社便跃跃欲试。鲁朗景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在听取部分旅行社的建议后,决定召开专题会议对该奖励办法进行更深入的讨论并做合理修改加以完善。

据了解,本次《鲁朗旅游市场引客奖励办法》就人数和奖励标准做了修改。即入住鲁朗游客从原定的17人以上改为10人(含10人)以上;奖励标准从原定的连续住宿超过2晚以上按游客数量给予每人100元的奖励,改为连续住宿超过2晚以上按游客数量给予每人120元的奖励。

总的来说,修改之后的《鲁朗旅游市场引客奖励办法》,奖励对象为依法设立、合法经营的自治区内外旅游企业或其他组织。奖励时段自今年7月16日(含)至12月31日(含)。在这期间,旅行社组织游客入住鲁朗不少于1晚,单次10人(含10人)以上区内外游客,且在鲁朗游览参观1处以上有门票收入的A级景区或参加旅游有关活动的,住宿1晚,按实际入住游客数量给予每人30元的标准奖励;连续住宿2晚,总计按实际入住游客数量给予每人70元的标准奖励;连续住宿超过2晚以上(不含2晚)的,按实际入住游客数量给予每人120元的标准奖励。

旅行社组织留宿鲁朗的游客在本奖励办法规定的期限内累计达到1000人次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达到2000人次的给予一次性4万元奖励,达到3000人次以上的给予一次性8万元奖励。

旅行社组织留宿鲁朗的游客在本奖励办法规定的期限内累计总人次排名前三的旅行社,第一名给予10万元奖励,第二名给予8万元奖励,第三名给予5万元奖励,并颁发奖牌和证书。上述三种奖励可以并用。(申报流程及资料详询“鲁朗旅游”微信公众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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