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拉萨市民政局救灾科了解到,进入主汛期以来,拉萨市受到不同程度的灾害,为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拉萨提前向六个县区的易灾乡村代储了棉帐篷、棉被、棉褥、棉垫等救灾物资;此外,截至目前,2017-2018年冬春期间已救助受灾群众4727人,落实口粮款103.4万元。
进入主汛期以来,受强降雨影响,拉萨市尼木、柳梧新区等地数次遭受泥石流、洪涝等自然灾害,为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拉萨提前向六个县区的易灾乡村代储了棉帐篷、棉被、棉褥、棉垫等救灾物资。
拉萨市民政局救灾科工作人员介绍,在主汛期来临之前,拉萨市各县(区)政府和民政部门迅速成立了县、乡、村三级防抗灾领导小组并修订完善相关防抗灾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落实24小时报告制度,有序有力抓好洪涝、泥石流、滑坡等各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确保了组织领导到位、物资储备到位、人员队伍到位、应急救助到位。
根据“救灾物资应提前储备到易灾县及乡村”的精神,提前为当雄、曲水、尼木、林周、墨竹工卡、达孜六个县(区)的易灾乡村代储了12M2棉帐篷900顶,棉被、棉褥、棉垫各1250床,折合人民币290万元,给林周县春堆乡、空港新区、大佛崖农场、墨竹工卡县尼玛江热乡提前调拨了45万余元的帐篷、棉大衣等救灾物资,加大了易灾县(区)汛期救灾物资代储力度。
该工作人员还介绍,目前,拉萨市已建成1个市级、8个县级、10个乡级、11个村级救灾仓库,初步形成市、县、乡三级救灾物资仓储网络体系,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设施建设覆盖率达到100%。
2018年重点推进的达孜县章多乡、曲水县茶巴拉乡、当雄县纳木湖、乌玛塘乡4个易灾乡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预计年底投入使用。
今年年初,拉萨市民政局及时向2017年五个受灾县(区)足额下拨2017-2018年冬春受灾群众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00万元,多次核实受灾县(区)冬春救助资金落实情况,定期督促未落实县(区)做好排查统计和冬春救助工作,要求对因灾缺粮户发现一起及时救助一起。
截至目前,2017-2018年冬春期间已救助受灾群众4727人,落实口粮款103.4万元。落实青稞、大米、面粉等口粮30万斤,清油694桶,共折款76.4万元,现金救助27万元。5个受灾县的受灾群众未出现因灾缺粮现象,确保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为圆满完成恢复重建任务,拉萨市民政局将2017年因灾倒损民房重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范围,召开全市防灾减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及时建立并更新上报因灾倒损房屋重建台账,定期督导受灾县(区)加快恢复重建进度,有力推进2017年因灾倒损恢复重建工作。截至今年6月底,曲水、林周、空港三个受灾县(区)需重建户数为2户4间,重建完成户数为2户4间,重建竣工率为100%;需修复户数为12户22间,修复完成户数为12户22间,修复竣工率为100%,受灾县(区)政府、民政部门多渠道安排资金共计补贴10.5万元,在全区率先圆满完成了2017年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