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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启动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 只从事运输组织

时间:2018-08-09

本网讯(记者 王巍巍)无车承运人,通俗地解释是不拥有车辆而从事运输的个人或者企业,就像滴滴整合了司机,在相同的线路上能够搭载更多的乘客。既让司机赚了更多的钱,也让乘客降低了费用,提高了道路运输使用效率。无车承运人有时候被人形容为货运版的“滴滴打车”。无车承运人一般不从事具体的运输业务,只从事运输组织、货物分拨、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选择等工作,其收入来源主要是规模化的“批发”运输而产生的运费差价。

日前,记者从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了解到,为推进我区物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将在我区开展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据了解,申请开展无车承运人试点的企业,须具备如下条件:首先,要在自治区内注册,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信用状况良好;其次,有无车承运业务管理平台,且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对实际承运人的经营资质、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以及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进行审核的功能,为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提供信息、交易、电子合同和结算服务的功能,对交易过程、车辆运行过程实行动态管理的功能,对实际承运人信用管理的功能,综合查询与统计分析功能可供交通、税务等相关监管部门查询数据,有合规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能接入运输管理部门监测平台。

另外,申请开展无车承运人试点的企业还需具有货源组织能力和货运车辆整合能力,有稳定的运输业务需求,能整合一定规模的实际承运车辆。还要具备较强的赔付能力,能够承担全程运输责任和风险,建立有完善的赔付机制。

拟申报无车承运试点的企业,应向所在市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相关资料。具体申报程序可向所在市地交通运输局或自治区、各地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咨询,申报时间将于8月20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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