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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目前共有森林面积382万公顷 覆盖率34.78%

时间:2018-08-16

本网昌都8月14日电(记者 陈志强)党的十八大以来,昌都市大力实施造林绿化、退耕还林、自然保护区建设等一系列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了藏东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环境更优美、人民更幸福。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森林面积38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34.78%;共建立各类保护区、公园30个,总面积74.3294万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6.84%;全市共有各类野生动物400余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17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65种。

突出“管好长江源头森林资源”职责,全面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全面禁止天然林采伐,及时调整完善护林员管理制度,对各类林业管护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把森林管护责任压实到人头地块,形成森林资源管护人人有责任、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同时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项目建设、经济发展的关系,从严审批重点项目征占林地手续,确保项目建设手续规范、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着力对非法征占林地、乱砍滥伐、无证运输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涉林案件。截至目前,累计招收林业管护员136320人,查处各类涉林案件126起、涉案人员110人;全市未发生一起重大森林火灾,保护了森林资源,守住了绿水青山。

围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任务,持续推进造林绿化工作。立足昌都山多、水多实际,坚持把造林绿化作为生态建设的主攻方向,以“创建生态园林城市”为契机,大力开展森林围城建设,先后在昌都市委后山、嘎东路、生格村等城市周边实施造林绿化2552.5亩,昌都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增加到12.15平方米,城区绿化覆盖率增加到38.1%,城市生态环境持续优化。2013年以来,全市共完成营造林55.34万亩,实施森林抚育100.8万亩,消除“无树村”368个,“无树户”36122户,栽植苗木130余万株,极大地改善了生态环境。

聚焦“守好最后一方净土”使命,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始终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原则,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禁各类主体在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重要河流源头汇水区和Ⅰ级保护林地内进行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同时,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通过实施人工造林、生态自我修复等措施,推进湿地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和修复,保证生态用地可持续增长。2013年以来,先后实施芒康滇金丝猴、类乌齐马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和八宿然乌湖湿地自治区保护区建设,申请建立类乌齐紫曲河、洛隆卓玛朗措、贡觉拉妥、边坝炯拉措、丁青布托湖5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保护区内野生动植物种群得到恢复性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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