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通讯员 泰尔格力)近日来,和硕县环保局以全面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突出问题为目标,以整治全县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深入实施“生态美县”战略,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在推动绿色发展中不断提升全县各族群众的幸福指数和获得感。
一是“严”字执法。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提出的整改任务,立查立改,将每家企业的监管、督察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坚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顶格处理,增加违法成本。针对屡教不改的,坚决予以关停,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促使问题环境违法行为不解决、污染不消除、污染物不达标,坚决不撤人、不撒手,增强企业保护环境、绿色发展的环境理念。
二是“细”字监管。对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采取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方式加大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在线监测、污水预处理等情况监督检查力度,防止企业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定期对生产企业预处理水质开展检测,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对已建设完成的试点项目,及时完善在线监测设施,确保稳定正常运行。同时,加强与自治州监测站沟通对接,加大对环保设施日常运行监测力度,定期、不定期对曲惠镇和乌什塔拉乡卫生填埋垃圾场以及和硕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等环博斯腾湖试点建设项目运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水质进行抽样检测,确保环保设备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做到监管全覆盖、违法零容忍、整治重实效。
三是“稳”字处理环境信访。按照“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的要求,完善收信登记、案件查办、信访回复等工作制度。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及上级环保及其他部门转办的环境信访件,抓紧查处,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办理,及时将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进行反馈,截至目前,处理率和答复率为100%,确保信访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是“民”字提升群众满意度。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标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坚持做到有访必办,有诉必查,在第一时间内快速、妥善解决,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