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通讯员 刘斌 王惠玲)2017年以来,昌吉州社保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积极履行对企业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稽核职责,通过书面稽核、实地稽核、疑点数据筛查、外地社保局协查等方式对参保单位进行稽核。稽核结果表明,州直部分参保单位有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以及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违法情况,共查出违法单位168家,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共计513.7万元。
州社保局下发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168份,截至2017年底,对少缴、漏缴的社会保险费全部依法追回,挽回了社保基金的损失,切实依法维护了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