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乌鲁木齐1月16日电记者16日从自治区司法厅获悉,2017年,全疆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7万余件,为1.8万余人挽回经济损失2.1亿元,切实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自治区司法厅表示,目前新疆各地完善法律服务网络,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在偏远地区和困难群众集中地区设立了流动工作站巡回受案;对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推行电话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方式。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正在接受社会救助的对象和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免除经济困难审查。
此外,为缓解新疆律师不足的现状,2017年下半年,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为新疆派送了21名“1+1”志愿者律师,他们运用法律方法通过诉讼、调解、和解等方式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26件,宣传活动及讲座360次。
2018年,自治区司法厅计划将继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突出重点服务对象,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扩大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覆盖面,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