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1月30日讯记者石鑫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2018年,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区级机关和地(市)县组织开展公平竞争专项督查,清理有碍公平竞争的旧政策,严肃查处行政垄断案件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的行为,以推动我区现代市场体系早日建成。
建立和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继我国颁布《反垄断法》后,就公平竞争问题再一次作出的重大制度性安排,对逐步确立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2017年,自治区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强调充分认识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明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审查对象、审查方式和审查标准等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一种规范政府行为的制度,主要是为政府行为划定边界、确立规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能随意干预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要逐步弱化产业政策,强化竞争政策的作用,留出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让市场机制自我调节,自主发挥作用。
为此自治区批准建立了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的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17年,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序清理存量,强化督导问责。组织开展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培训,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专家授课,利用多种渠道、多种资源加强宣传解读,提高各级干部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理解和认识。率先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内部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明确内部审查程序和要求,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公平竞争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