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全媒体讯(记者刘新草通讯员 张志远)购物刷卡后,在POS机打印出来的小票上签字,一般就代表交易完成,然而居心叵测的马某利用POS机可以重复打印小票的功能,在商场刷了一张没有钱的卡,却打印出上一位顾客的账单,以此骗走了一只价值1.7万余元的黄金手镯。
2月1日,记者从乌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马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批准逮捕,目前该案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21岁的马某是伊宁人,19岁那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7年10月3日,马某来到乌市友好路上一家商场闲逛,当走至卖黄金首饰的柜台前,马某向导购提出想购买一个男式的实心手镯,一番观察后,马某指了指一个圈围较粗,花纹复杂的手镯,通过挂牌,马某看到这款手镯重48.5克。
“你帮我算下这款手镯多少钱,我就要这款了,可以刷卡么?”马某说。
经过工作人员的计算手镯售价17078元,此时马某提出1.7万元刷卡,剩下的付现金,并拿出一张银行卡。
随后工作人员拿出POS机刷卡后输入1.7万元的金额,又将POS机递给马某让其输入密码,由于当天顾客较多,工作人员并未守在马某跟前等待打印小票,而是趁此空当招呼旁边的顾客。
马某明知卡内没钱,在输完密码后,POS机上果然显示余额不足,但随后马某点击了POS机右下角的打印二字,如同真实交易一般,POS机子打印出了两张小票。工作人员并未仔细核对小票内容,只是让马某在其中一张小票上签字后,便把打包好的黄金手镯交给了马某。
此时,工作人员让马某稍作等待,她为马某打印手链的质保单,并让马某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见状,马某称要去医院看病,便匆匆离开。
就在马某离开不到五分钟,工作人员整理刚才打印的刷卡小票时突然发现,小票上的金额只有2000多元并非1.7万元,经过核对,原来这张小票是上一位顾客刷卡后的小票。发现被骗后,工作人员赶忙报警。
离开商场的马某转身打车来到天山区一家金店,以1.2万余元的价格将手镯卖出,拿到现金后,当天便乘车逃回了伊宁县。
乌市公安局沙区分局接到报案后,将马某列为网上追逃人员,2017年11月,马某被伊宁县民警抓获。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说,马某之所以能够成功实施诈骗,工作人员也存在一定的疏忽,对此他也提醒,工作人员在刷卡后因认真核对小票上的刷卡金额及刷卡银行与小票上是否一致,避免此类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