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 张迎春)国务院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2月1日起正式实施。1日至2日,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召开以“学好宗教事务条例,争做‘六个模范’,开创宗教和谐新局面”为主题的座谈会,分别组织委局机关、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自治区佛教协会、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的干部及宗教界代表学习贯彻新《条例》,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全面深入研究解读。
大家对学习贯彻新《条例》进行了广泛交流发言,一致认为,学习贯彻新《条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更好地维护宗教和谐。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贯彻新《条例》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新《条例》,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努力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大家纷纷表示,要结合新疆实际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教育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自觉依法开展宗教活动,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