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讯(记者石鑫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近日发布,新疆(含兵团)、西藏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已下达,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基层政权和社会管理、特色优势产业5个领域项目建设。
此次落实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是推动《“十三五”支持新疆(含兵团)、西藏、四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项目方案》顺利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了解,2016年,我区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37.15亿元,支持教育、卫生、文化、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领域26类1100个项目建设。特别是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0亿元,支持全疆552所农村学前双语幼儿园建设,落实资金总额是“十二五”时期的3.8倍。
2017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推进扶贫攻坚工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紧紧围绕总目标,自治区贯彻新发展理念,分解落实1.5万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任务;70%以上的资金用于保障和民生工程,继续推进九大惠民工程;以重点项目带动,实施大批交通、市政、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新疆;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等。
据悉,在充分总结“十二五”项目规划实施经验的基础上,考虑到七省区普遍反映的项目资金配套难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初步同意在“十三五”投资总额控制规模内,由各省区结合自身能力自主把握补助项目个数和投资补助比例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