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通讯员 张贺斌)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扫黑除恶”迅速成为网上热词,《通知》指出,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纪委亮剑,就是彻底清除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让黑恶势力成为无根之草、无本之末。
自额敏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召开以来,额敏县纪委监委迅速行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要举措来抓,紧紧围绕职责定位,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驾护航”。
坚持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2月5日,召开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会议,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立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会主任任组长,县纪委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统筹协调。印发《额敏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平安额敏。
突出问题导向,明确重点任务。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分裂、反腐败斗争有机结合起来,坚决查处基层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人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背后参与、默许、纵容、包庇黑恶势力、“三股势力”,甚至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的“两面派”“两面人”。坚决查处各级党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力的失职失责问题。
创新方式举措,确保取得实效。深挖细查案件线索。充分发挥群众工作督导组和巡察组入户走访的优势,信访室、纪检监察室、审理室等部门,要对信访件、案件线索和查办的案件进行梳理排查,及时挖掘涉及黑恶势力腐败问题的线索;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建立与政法部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快速移交、反馈机制,对移送的线索要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对黑恶势力和腐败问题长期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反分裂斗争和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会同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协同推进。严肃问责追责。对日常监管不到位、领导重视不够、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扫、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进行严肃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