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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3万元

时间:2018-02-10

亚心网讯 (记者钟强)2月9日,记者从自治区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7年新疆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加,新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3万元,达到30775元,同比名义增长8.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6%;新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45元,同比名义增长8.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继续缩小。

从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趋势看,新疆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加给生活带来了显著变化。2012年新疆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146元,2017年达到19975元,增加7829元,年均增长10.4%,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年均实际增长8.3%。

据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党组书记、总队长王贵荣介绍,推动新疆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首先得益于2017年新疆地区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7.6%,经济稳定增长为城乡居民持续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

其次,自治区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市场环境优化,“双创”政策实施和营商环境改善,有效带动了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增长。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效,使得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增长7.0%,同比加快2.5个百分点,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以上,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达到近50%。

2017年自治区坚持就业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各项就业惠民工程,使得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7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75万人次,可以说,充分就业为城乡居民稳定增收奠定了良好基础。2017年,新疆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首次超过2万元,达到20716元,同比增长8.0%,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最大,为67.3%,也就是说,工资性收入仍然是新疆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796元,增长10.7%,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3%,尤其是农民工外出务工人数比上年增加29.3%。

2017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社会保障提标扩面,持续提高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推动城乡居民转移性收入较快增长。

令人关注的是,2017年新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增速0.4个百分点。这得益于自治区不断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31.74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1.0%,增速高于全体农村居民2.5个百分点,高于城镇居民2.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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