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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召开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提升工作再动员会议

时间:2018-02-27

亚心网讯(通讯员 王菲)2月25日,高新区(新市区)召开召开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提升工作再动员会议。区委书记郝建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区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区长刘俊宣读了《2018年高新区(新市区)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提升工作任务书》并与相关单位代表签订了2018年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提升工程目标责任状。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舒朴诚主持会议。

郝建民就作好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定信心。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提升工作是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现实需要,对于改善城市面貌、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新区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在多方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各单位要进一步理清思路、提振精神、卯足干劲,把各方面工作积极性调动起来,以奋发有为的精神、崭新的面貌、优良的作风、务实的举措,全身心投入到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当中。

二要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在已有组织机构基础上,要按照《2018年高新区(新市区)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提升工作任务书》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明确每个人的工作职责,确保完成今年的征收任务。

三要加大审计监督工作力度。区审计局要采取全程跟踪审计或者抽查等手段加大审计工作力度。

四要处理好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各环节的关系,确保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快速推进。规划、征收、土地招拍挂、建设等工作要作到统筹谋划、密切配合、封闭运行;老城区(棚户区)改造要与靓化工程、绿化工程等工作统筹设计与建设;要充分发挥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提升指挥部办公室的协调功能,对各现场征收组上报的问题要及时开会研究解决,全力推进征收工作。

五要加大征收资金筹措力度,鼓励社会企业积极参与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

六要加快解决遗留问题,为后续土地出让、项目建设工作打好基础。

区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常务副区长胡启智出席会议。各乡镇、片区(街道),区属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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