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通讯员 陈玲霞)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增强法院与妇联、检察院之间的良性互动,积极推进对广大妇女、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3月6日下午,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与沙依巴克区妇联、沙依巴克区检察院未检科在沙区法院召开研讨会,共同探讨合适成年人制度的应用及如何有效惩治家庭暴力。沙依巴克区妇联主席吾力亚提·牙生、沙依巴克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董钧及沙区法院专业审判委员会委员高玉凤、少年庭全体审判员参加会议。多家新闻媒体记者到场参加了会议。
修改后施行的《刑事诉讼法》及其配套制度首次在法律层面确立了合适成年人制度,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保障了未成年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应享有的合法权利。为未成年被告人提供支持和法律帮助,能够保障其在讯问、审判时充分行使权利,既实现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又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审判实践中合适成年人的主体范围不够明确,在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情况下,需要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在选择合适成年人时,选择谁、怎么选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研讨会上法、检两院将与沙区妇联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如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庭,则合适成年人应选择具有一定的社会阅历及工作经验,最好能受到过相应的未成年人教育培训,懂得心理学、刑事诉讼法学常识及未成年人教育方法,具有完全责任能力,热心于未成年人保护,有爱心,有耐心,为人正直,有积极的心态的未成年被告人的其他亲属、妇联干部、老师、居委会干部等,既能保障未成年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应享有的合法权利,又能保证与被告人有效的沟通,从而鼓励未成年人重视自己,进而形成积极向上的心态。
研讨会还对近年来呈多发态势的家庭暴力,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庭内部,很少有目击证人,单凭受害人陈述又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给法院认定家庭暴力行为带来很大困难。多年来,沙区法院与沙区妇联建立联动机制,发挥了妇女“娘家人”的作用。妇女在遭遇家暴时可寻求妇联、社区等机构的帮助,让施暴方从思想上重视自己的家暴行为对家庭的危害,以及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另外在家暴发生的第一时间报警,及时固定证据,并于事发后及时前往医疗机构进行伤情检查等,以防日后施暴方否认实施家暴行为。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研讨会上,为了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妇女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三方就合适成年人制度及如何有效惩治家庭暴力等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今后三方还将对合适成年人制度做进一步的探讨,使其规范化。在未成年人、妇女合法权益保护上媒体中进行大量宣传,以案释法。实现教育性司法、保护性司法、参与性司法,为未成年人、妇女保护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