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记者李宁艳 通讯员许飞 费翔报道)截至2017年4月底,全面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这场改革“重头戏”已满一年,为新疆第三产业发展不断注入新活力。
11日,来自新疆国税局统计显示,截至今年4月底,新疆四大行业试点纳税人26.12万户,较2016年5月初的21.4万户增加了近5万户,增长22%。“3+7”行业纳税人7.8万户,较2013年“营改增”之初增加了5.8万户,增长290%。
自治区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新疆第三产业GDP实现4383.04亿元,占GDP总量的45.6%,高于第二产业8.3个百分点。
巴州天鹅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巴音布鲁克景区管委会主任张银河说,受益于“营改增”,景区门票收入可享受文化服务应税项目简易征收政策,从5%改按3%征收,住宿、餐饮等其他应税项目还可用于抵扣日常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进项税。按照原税制计算,2016年5月-2017年3月公司应纳营业税税额为110.33万元。新税制后,公司获得减税红利58.95万元,税负下降54%,节省下来的费用可用于景区提档升级、优化服务上。
据了解,2013年8月,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纳入新疆“营改增”试点,2014年1月将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纳入试点,2014年6月电信业纳入试点,2016年5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金融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纳入“营改增”范围,彻底告别了营业税,打通了抵扣链条。
新疆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吴绩敏说,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助推器,“营改增”推进时间越长,税制也更趋于合理,效应就会越加显现,必将为新疆经济特别是第三产业注入更强大的动能,通过持续释放的利好效应让企业获得感更加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