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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常遇7大问题 人社部门告诉你怎么解决

时间:2018-03-10

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全媒体讯(记者 马蓓)异地就医备案怎么办理?入院时需要哪些手续?3月8日,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根据工作实际,整理乌鲁木齐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7类常见问题进行了集中解答,并在其微信公众号(wlmqsshbxglj)上发布。

怎样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退休异地安置、长期异地居住6个月以上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相关身份证明到参保社保分局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登记;也可通过传真0991-4658524发送身份证复印件和要备案地区、联系方式。

只需要选择居住地,其中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西藏、海南到省级,其他地区到地市级,不需要选择具体医院。

怎样办理转外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所患疾病在乌鲁木齐市无法治疗的,经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同意的,在医院医保办办理转外就医备案登记。

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办理入院时需要什么手续?

参保人员应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相关身份证明以及医院要求的其他资料。入院时需按照就医地经办机构的规定缴纳一定数额的预缴金,出院结算按照医疗保险政策结算个人支付费用时多退少补。

疆内异地(不含兵团)和疆外异地(含兵团)就医有什么区别?

疆内异地就医通过自治区结算平台,支持住院、普通门诊、药店购药联网结算;疆外异地通过国家结算平台,目前仅支持住院联网结算。

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待遇标准是什么?

就医地目录,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参保地待遇,执行参保地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在异地不能办理即时结算怎么办?

应及时向就诊医院查询原因,如因网络中断等系统原因暂时无法结算的,可等待故障排除后,再行结算;如因系统维护等原因导致长时间无法即时结算的,参保人员可先行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回参保地报销。

办理了长期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又需要回参保地住院怎么办?

参保人员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6个月以上方可办理终止、变更、暂停长期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备案6个月以上的可以到社保分局终止或暂停长期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备案后在本地持社会保障卡住院结算。备案6个月内在参保地发生的住院费用的,非突发急危重疾病的不予报销。

链接: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咨询服务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天山区社保分局:0991-2337209

沙区社保分局:0991-4533946

高新区(新市区)社保分局:0991-3825514

水区社保分局:0991-4643374

开发区(头区)社保分局:0991-3107675

米东区社保分局:0991-3305029

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科:0991-4680625

异地结算问题反馈专线:0991-4658524

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传真电话:0991-4658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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