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3月13日讯记者米日古力·吾报道:13日下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有关省区市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有关内容以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有关文件精神。
会议指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山东、广东、重庆及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审议并发表的重要讲话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结合起来。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推动党中央治疆方略落地生根。
会议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始终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自觉以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把党的十九大和全国两会精神贯彻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去。
会议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修改工作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严格依法按照程序推进,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生动实践,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强烈愿望和共同心声,必将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宪法保障。要强化宪法意识,坚定宪法自信,弘扬宪法精神,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