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8日讯记者陈蔷薇报道:“我建议国家相关部门继续加大‘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力度,由‘2+26’城市向其他重点区域及全国范围扩展。”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贾尔恒·阿哈提说。
“散乱污”企业,主要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企业。
“这些企业普遍具有规模小、数量多、布局散、工艺差、管理乱、污染重、隐蔽深、易反弹等特点,以牺牲环境代价换取企业生存空间。一些‘散乱污’企业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扰乱市场秩序。”贾尔恒·阿哈提说。
贾尔恒·阿哈提表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高度重视“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实施拉网式排查。截至2017年10月底,“2+26”城市共排查出涉及“散乱污”企业6.2万家。实践证明,“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换来了环境改善,促进了动能转换。
贾尔恒·阿哈提建议,有关部门要将“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与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化解过剩产能等重点工作相结合,继续加大“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力度,由“2+26”城市向其他重点区域及全国范围扩展。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通过严格执法,促进实现市场公平和竞争公正。
“建议逐步完善对‘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的长效推进机制,巩固整治成效,坚决杜绝已取缔‘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要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网格长’的监管制度,明确网格监督员,落实‘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整改责任。”贾尔恒·阿哈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