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乌鲁木齐3月21日电(记者关俏俏)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获悉,为保护塔里木河全流域,新疆设立省、地、县、乡共285名河长,其中自治区级河长2名,地州级河长19名,县市级河长64名、乡镇级河长200名。建成四级组织体系成为塔里木河流域河湖管理保护的有力保障。
去年以来,新疆将河湖管理和保护行动与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齐头并进,塔里木河生态输水实现历史性突破,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取得显著成效。
其中,以制约河湖管理和保护突出问题为导向,新疆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了向流域内巴楚、沙雅、轮台县及孔雀河中下游重点胡杨林保护区应急补水和水事治理。其间,补水范围由叶尔羌河、孔雀河、塔里木河干流“两源一干”扩大到“四源一干”,由上游扩大到下游,由重点胡杨林区扩展到湿地,累计生态总补水量24.69亿立方米。
与此同时,通过创新执法方式,多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执法,严厉打击影响水资源保护、河湖健康的非法活动,拆除非法取水水泵211台、泵房10座,填埋非法机电井30眼,拆除非法供电设施17套,查扣非法打井钻机3台,为生态输水提供了保障。
由环塔里木盆地的阿克苏河、喀什噶尔河、叶尔羌河、和田河、开都河-孔雀河、迪那河、渭干河与库车河、克里雅河和车尔臣河等九大水系144条河流组成的塔里木河流域,总面积102万平方公里,平均天然径流量398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为429亿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