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 (通讯员 姚成)不到半年时间,接连两次摔伤,两次住院花掉两万余元,这对于普通家庭来说,绝对是一笔不菲的开支。可是,家住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海岸小区的蔡素花,却只为两次的意外受伤支付了1000余元费用,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3月20日,记者在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家商场见到了蔡素花,她说受伤的左腿目前恢复得不错,四个月后就可以取内固定了。
2017年2月5日,蔡素花出门时不慎摔了一跤,当时痛得站不起来。因为是春节期间,丈夫在内地,亲戚朋友也不在,9岁的儿子把她搀扶回家。3天后,朋友赶来把她送到医院。经检查,她左腿髌骨骨折,做手术花了13000余元。
休养期间,蔡素花打电话和朋友聊天时得知,具有新疆户籍的居民、参加自治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新疆户籍居民和援疆工作人员,如果发生意外身故、残疾和住院医疗等,除了正常社保报销之外,还能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偿。此前,社保报销后,她个人支付了5000余元。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她联系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经保险公司赔付,她个人仅支付了1000余元。
祸不单行。当年7月18日,蔡素花去市场买菜,不慎又摔了一跤,这一次摔伤的是左腿髌骨另一侧,做手术花了7000余元。出院后,蔡素花马上联系库尔勒市社保局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这一次,她几乎没有掏钱。蔡素花说:“没有自治区赠送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红包’,我就要多掏五六千元,以前总觉得政策‘高大上’,没想到就在我们身边,是真正看得见、摸得着的。”
由于蔡素花是小区的楼栋长,入户走访时发现很多居民不知道这个好政策。于是,她就把自治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施的内容和具体办理程序发到了朋友圈和微信群里,不少居民纷纷留言询问。在蔡素花的耐心讲解下,几户居民已经成功为家人拿到了因意外伤害入院治疗的报销费用。这让蔡素花更有信心了:“我要把党的好政策告诉更多人,让他们也能够享受到好政策,感恩党和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