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委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
问题:市委在统领经济发展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力。
整改: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土地利用和管理领导小组,全市新出让、划拨的土地,必须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土地利用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和要求执行。建立健全土地出让、转让相关防范机制,完善《博乐市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交易管理办法》等4个制度,对国有土地出让、转让按照出让金的100%收缴,确保土地出让金按时足额收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理流程进一步规范。对违规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给予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1人。
问题: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工作不实。
整改: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进行摸底,指导博乐市阳光城投公司、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联合党支部,指导博乐市阳光热力公司、博乐市晨欣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博乐市晨欣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党支部,选派专人指导党组织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职责。对党员人数不满3人或没有党员的国有企业,采取与主管单位成立联合支部、选派党建指导员的方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继续强化对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指导,制定《博乐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实施细则》,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管理。成立国资委党委,实现国有企业党组织全覆盖,党员教育管理全覆盖。印发《关于对全市新兴组织开展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工作的通知》,全市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到100%。市乡两级完成2017年度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的考核验收工作,20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已全部整顿完毕。
问题:违规购车用车问题严重。
整改:对全市各单位公车使用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市属20个部门占用下属单位和企业47辆车辆进行梳理,说明原因,核清事实,建立整改清单,提出《博乐市违规购车用车问题整改方案》,对23辆由博乐市国有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博乐市阳光城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自行购买的车辆加强管理,对24辆由市直单位出资挂靠企业超编、超标购买的车辆,由国资委统一收回并办理转户手续,进行资产评估,同时成立车辆租赁管理公司进行经营管理,不适合经营的车辆对外公开拍卖处置。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温泉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问题: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执行力不强。
整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按照“生态立县、农牧稳县、旅游强县、科教兴县、商贸活县、依法治县”发展战略,谋划温泉县未来发展思路,不断调优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立足生态和资源两大优势,依托温泉特色优势资源谋篇布局,加快推进旅游业从“旅游景点”向“全域旅游”转变。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举办首届香紫苏旅游节、承办中国新疆第十一届环赛里木湖公路自行车赛,央视多个频道来温泉县拍摄采风,新媒体关注度大幅提升。依托赛里木湖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旅游业的龙头效应,主动融入自治州“温赛区域旅游一体化”战略,深入推进“旅游+”行动,推动旅游产业规模、产品体系和品牌形象全面提升,全力做好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发展短板,提升接待服务能力。
问题:抓党建工作不到位,第一责任领导履职不够。
整改:履行好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听取哈日布呼镇、扎勒木特乡和昆得仑牧场等8名乡镇场党委书记,组织部、统战部、人社局、住建局等30余个部门领导工作汇报,掌握各级党组织书记思想动态、工作落实情况。主持召开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的通知》和选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等文件,增强班子成员政治理论水平;制定《温泉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推进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持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对“两学一做”的督查和指导,2017年11月底至12月初,对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党建工作进行考核,重点检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执行情况,确保学习教育入脑入心。
问题:县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学习10次、中心组学习2次,通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进一步增强县党委班子“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行动自觉;制定《温泉县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明确党委常委会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和常委会其他成员责任的具体内容;认真梳理全县受理的信访线索台账,在2017年54件信访件中,50件已办理,2件移交州纪委,还有2件正在初核中。健全完善《温泉县县管党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暂行办法》《温泉县县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暂行办法》《温泉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巡察制度,2017年12月启动第四轮巡察工作;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巡察办设置相关事宜,同时划拨行政编制13个,成立巡察办和4个巡察组。
昌吉市委严肃查处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问题: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
整改:召开市委常委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进一步完善《中共昌吉市委员会议事规则》《常委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会议流程,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严格集体决策、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着力加强对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工作程序,及时调整工作分工,明确领导干部职责;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推进党务公开,畅通信访、举报、投诉等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入分析、认真解决,确保权力行使公正、透明。
问题:统揽全局抓党建工作力度不够。
整改:强化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部署全市党的建设工作,市委书记带头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制定《关于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七个一”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督促各党(工)委严格落实《关于在全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的实施意见》《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及“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
问题:基层党员干部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案件多发。
整改:全力推进“阳光村务工程”,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健全完善基层民主决策机制,结合“一清二白”工作法,加大公开公示力度,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坚决防止权力滥用。扎实开展村级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制定《昌吉市关于开展扶贫领域执纪问责专项行动的通知》,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乡村党员干部伙同他人办理虚假手续,骗取和贪污农业保险赔偿金问题。2017年,立案查处套取政策性农业保险村干部17名,给予党纪处分17人。坚决查处在惠农政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出现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2017年共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9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4人、组织处理61人,挽回经济损失348.9万元。
奇台县委强化党的核心作用
问题:党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制定《奇台县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方案》,县委书记带头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县委班子领导讲党课、传达学习十九大精神29场次。完善《奇台县领导联系专家制度》,制定《中共奇台县委员会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试行)》,明确县委重大问题征求意见内容、范围、形式等具体要求。健全完善财经、发展、规划建设等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提高县委决策科学性。落实人大、政府、政协和群团组织党的组织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工作、重大事项不定期汇报制度,加强县委对人大、政府、政协和群团组织的集中统一领导。对正在建设和拟建项目进行“回头看”,叫停一批未经集体决策、存在债务风险、环评未过关项目,坚决遏制“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制止违背科学发展观盲目上项目和盲目造新区、建广场、树地标行为。
问题:党建工作抓而不实。
整改:制定《关于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七个一”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关于全面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将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严格落实“七个一”工作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定期统筹调度、定期督促落实、定期考核评价,确保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探索推行“互联网+党建”模式,研究开发“奇台县智慧党建云平台”,将党务管理、发展党员、“三会一课”、远教培训等内容纳入“云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有效解决基层党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按照《发展党员细则》《发展党员规程》,制定《不合格党员处置办法》和发展党员工作实务手册,落实发展党员审核责任制,规范党费收缴标准,每年核算一次党员党费、每季度公示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问题: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严格落实每年向州党委、州纪委报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制度和四张清单承诺公开制度、党政正职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工作制度,层层开展述责述廉评议活动。对照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四个亲自”“十个必须”,倒逼各级党组织靠前站位、各级党组织书记靠前指挥,将主体责任扛紧扛实。严肃追究失职失责行为,对10个乡镇、17个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诫勉谈话,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36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问责,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