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 (记者王建隆)近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3月29日,自治区党委改革办主办职称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介绍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情况。
《实施意见》分为六个部分共20条。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二至六部分是改革措施。最后,《意见》对抓好贯彻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完成工程、卫生、农业、会计、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等职称系列的层级设置、评价标准条件修订等改革任务;到2022年,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符合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际的职称制度体系。
《实施意见》明确,要完善职称系列,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取消个别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职称系列,整合职业属性相近的职称系列,探索在特色产业领域增设职称系列。健全层级设置,各职称系列均设置初级、中级、高级职称,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结合自治区实际,逐步将目前我区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职称系列设置到正高级。
《实施意见》要求,要坚持把政治表现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突出政治品格,强化社会责任,坚守政治底线。要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要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健全和完善符合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的职称申报渠道。
《实施意见》强调,要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要加强职称评审监督,严肃评审纪律,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加强评委专家库建设,完善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管理制度,规范和健全评审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打击侵害专业技术人才利益等违法行为。
聚焦总目标重点抓落实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答记者问
问:此次自治区出台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背景有哪些?
答:一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构建以职业分类为基础,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
二是当前新疆正处于“三期叠加”的特殊历史时期,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对人才队伍建设和加快人才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职称工作也必须适应形势发展变化,不断创新,深化改革,更好地在评价使用、稳定用好人才方面发挥积极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三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兴职业大量涌现,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结构、分布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现行职称制度逐渐显露出一些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问题,迫切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问:《实施意见》中关于职称评价标准有哪些调整?
答:一是坚持政治标准,德才兼备。将政治表现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的实际表现作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首要标准,对政治表现有问题的实行“零容忍”。
二是进行科学分类评价。按照“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分系列修订和完善职称评价的标准,实行国家标准、自治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在评价南疆地区和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才时,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最大限度地激励专业技术人才根植南疆、扎根基层。
三是突出评价人才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坚持凭实绩论英雄,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增加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作为评审重要内容。对学历、资历达不到正常评审条件,但在自治区经济发展和维稳工作中贡献突出、业绩显著、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可根据其业绩贡献和专业水平,直接认定高级职称。
问:《实施意见》提出了哪些结合新疆实际的具体举措?
答:一是健全职称制度政策体系。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将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等我区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系列(专业)设置到正高级,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进一步拓展我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空间。
二是完善职称评价标准体系。将政治表现作为我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首要标准,对政治表现有问题的实行“零容忍”;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分系列修订和完善职称评价的标准,实行国家标准、自治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注重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对实绩突出,但学历、资历达不到正常评审条件的可直接认定高级职称。
三是创新职称评价机制体系。可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说课、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现场技术水平测试等方式来评价人才,提高评价针对性和科学性;
四是畅通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通道。在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均可按照属地原则自主申报职称,其在不同体制、不同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并在职称评审中享有与事业单位和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平等的待遇。
五是改进职称管理服务体系。在2016年以来自治区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等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六是促进职称评价与与稳定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有效衔接。实行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兼职或服务锻炼制度,将专业技术人才的基层服务经历、贡献和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引导和鼓励专业技术人才通过“访惠聚”驻村工作、驻村管寺工作、南疆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等多种渠道,采取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咨询服务等形式到基层一线和南疆地区服务。
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难点多、任务重,请谈谈对贯彻落实《意见》有什么具体安排?
答:一是抓紧制定出台与《实施意见》相配套的各类单项政策,例如:修订《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完善自治区各职称系列(专业)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等,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提供政策及制度保障;二是加大宣传解读,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活动,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让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充分了解这次职称制度改革的基本精神和主要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凝心聚力,为改革营造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三是加强监督和检查,人社厅将及时跟踪了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意见》进展情况,加强政策指导,并适时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