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新在2018年度第一次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反馈意见会上强调
树牢新发展理念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上水平
亚心网讯(李杨)29日下午,2018年度第一次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反馈意见会召开。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副总河(湖)长李鹏新出席会议并强调,要强化“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树牢新发展理念,强化河湖治理保护,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使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美好图景在新疆大地全面铺开。
国家水利部河长制湖长制督导检查组在反馈意见时指出,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兵团高位推动河长制工作,坚持兵地统筹、加强指导培训、注重因地制宜,克服了诸多困难、积累了宝贵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对做好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建议。
李鹏新向督导检查组一行介绍了自治区党委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聚焦总目标、打好组合拳采取的各项举措及取得的显著成效。
李鹏新指出,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自治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组长、自治区总河(湖)长,均由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共同担任。各地逐级逐段落实河长,建立兵地联合工作机制,构建了基本完善的制度体系,为工作全面推进提供了良好组织制度保障。
李鹏新强调,要切实增强抓好河湖治理保护的责任感紧迫感,着力解决“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抓不好怎么办”的问题。各地要在水利普查基础上,进一步摸清辖区内河流、湖泊现状,确定河湖分级管理名录,明确区地县乡四级责任主体,细化实化工作责任。要结合新疆实际,找准突出问题,切实做到一河(湖)一策。要严格落实好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要求,确保河长制湖长制在新疆全面落实。要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河湖治理保护长效机制,让新疆河湖生机永存、碧水长流。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张春林,兵团党委常委、副司令员张勇分别汇报了自治区、兵团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