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通讯员 陈丽)为有效解决农村留守老人、失独和独居老人的养老需求,新疆昌吉州民政局把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按照“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总体思路,使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了快速发展。
昌吉州农村“互助幸福院”按照“四室一厅一所”标准建设,即:休息室、娱乐图书室、心理疏导室、沐浴室(卫生间)、餐厅和活动场所,除保障入院老人活动外,同时可供其他老人参加活动。健全完善了互助幸福院的管理服务制度和运行模式,统一制定了入院登记、互助公约、管理、饮食、卫生、安全等规章制度,为互助幸福院的规范管理提供了有力保证。
截至目前,全州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农村互助幸福院216个,占全州行政村总数的45.3%,正在建设47个,使越来越多的老年人过上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