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新疆新闻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

时间:2018-04-06

本报乌鲁木齐4月5日讯记者赵志芸报道: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安排,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始对《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4月4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条例》自2011年12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紧密结合新疆实际,把贯彻实施《条例》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工作来抓,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推进集体协商,为自治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此次执法检查主要对我区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特别是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水平、质量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了解研究企业在工资集体协商方面遇到的新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剖析原因,提出建议,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共享机制,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更好地调动、保护、发挥好广大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夯实我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基础。


  • 上一篇: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部署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 下一篇:捧着一颗心来 不带半根草去 ——追记新疆大学教授、著名现代语言学家徐思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