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六七天才能出院的手术现在一天就能出院,还不用等床、等手术排期,一种全新的治病模式——日间手术正在改变我区各族群众的医疗体验。近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做好日间手术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加强我区日间手术试点工作,制定并细化日间手术相关标准,利用医保支撑政策,推进日间手术模式逐步建立。
《通知》要求,开展日间手术的医疗机构要建立日间手术管理委员会;鼓励开展日间手术的医疗机构实行集中管理模式,建立独立的日间手术管理中心;要细化日间手术病人入选标准,加大对日间手术的保障力度,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人力与物力支持及24小时应急抢救体系,设立专用的日间手术随诊电话;加强患者的术后随访管理,建立术后电话随访制度或者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网络联系;要建立完整的应急预案,加强医疗质量监督与评估;要制定有利于日间手术的分配激励政策,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日间手术工作。
目前,包括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在内的4家医疗机构被定为国家级试点医院。今年,将继续鼓励我区有条件的医院设置日间病房、日间治疗中心等,为患者提供日间化疗、新生儿日间蓝光照射治疗等日间服务。各地符合条件的三级医院将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逐年增加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缩短患者等待住院和等待手术时间,加快患者周转,降低平均住院日,合理控制医药费用,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为患者减轻负担,并逐步推进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通知》还提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研究将诊疗方案较明确、诊疗技术较成熟、实施日间手术模式治疗的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开展日间手术的医疗机构要与对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衔接,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将部分术后稳定恢复期的患者转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指导做好后续康复治疗、跟踪随访等工作;要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实施日间手术后的单病种医疗费用应当明显低于原住院治疗发生费用,不得将单病种包含的费用转移至门诊;要与承担术后康复的医疗机构做好协同,测算总费用时,应包括康复等费用,切实降低各族群众医疗费用负担。